201803-10 教师调课申请表 第二章 课程调度第十二条 ?各院(部、中心)及任课教师要严格按照课表规定的周长、节次、地点上课,不得随意减少或增加教学周数和周学时数,不得随意合分上课班级,不得私自调课、停课。第十三条 ?教师因病、因事需要临时调课的,应提前1天填写调课申请并持有关证明材料到所在院(部)办理审批手续,并由教务员在教务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