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巴体育,沙巴体育平台

规章制度
当前位置: 部门首页 >> 规章制度 >> 正文

洛阳理工学院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

发布日期:2018-11-23   点击率:

第一章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学校公务接待工作,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切实做好学校公务接待服务,提高学校管理水平,根据《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沙巴体育,沙巴体育平台印发<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的办法>的通知》(豫发〔2017〕29号)和《中共洛阳理工学院委员会沙巴体育,沙巴体育平台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的实施办法》(党发〔2018〕31号)文件精神,结合沙巴体育,沙巴体育平台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校各单位。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公务接待是指出席会议、考察调研、学术交流、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校友交流、对口支援等公务活动接待。

第四条 公务接待应当坚持有利公务、务实节俭、严格标准、简化礼仪、高效透明、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等原则。

第二章 接待审批

第五条 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范围。严格执行有关接待规格和标准的规定。不属于接待范围内的活动,不予以接待;不得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不得将休假、探亲、旅游等活动纳入公务接待范围。

第六条 公务接待应根据公务活动的层次、性质和内容等,按归口分工负责,按照“谁牵头,谁接待,谁签批,谁负责”的原则执行。

(一)省(部)级及以上领导来校,由学校党政主要负责人及有关校领导接待,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负责协调安排;厅(局)级单位的正职领导由学校党政主要负责人接待,副职领导由对口校领导接待,需要学校党政主要负责人参加的,由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负责协调安排。

(二)上级单位来校,由有关校领导和业务对口部门接待。

(三)省内外兄弟院校处级领导和一般人员来校,原则上按来访目的由各部门按职能归口接待。

(四)涉外接待工作由分管校领导审批后,由国际交流合作处具体负责。

(五)上级单位的各类检查督导活动接待工作由有关校领导和业务对口部门接待。

(六)因工作需要,由学校或有关单位邀请来校人员(学术讲座、专题报告、就业招聘、其它交流等)的接待,由分管校领导审批后,由对口部门按标准接待。

(七)因工作需要,来校进行交流、洽谈合作的校友接待,经分管校领导审批后,由校友办接待。

(八)因工作需要安排的其他接待,由校领导审批后,由相关部门按标准接待。

第七条 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审批制度。实行事前报告和校级领导审批制,接待单位安排公务接待活动前,如实填报《洛阳理工学院公务接待审批单》,附相关材料至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行政科备案。

第三章 接待标准

第八条 严格控制公务接待的规模形式。不得在机场、车站、边界或高速口组织迎送活动。不张贴悬挂欢迎标语横幅,不打欢送字幕,不铺设迎宾地毯,不安排接见合影。要严格控制接待陪同人数,不得搞层层多人陪同。严禁组织与会议无关的参观游览,严禁到风景名胜区召开会议,严禁组织娱乐、健身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赠送礼金、有价证券、纪念品和土特产品。

第九条 公务接待对象需要安排住宿的,应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住宿用房以标准间为主,省部级干部可以安排普通套房,不安排超规格住房,房间不摆放香烟、鲜花、水果,不额外配发洗漱用品。

第十条 公务接待的出行活动应当安排集中乘车,合理使用车型,严格控制用车数量。

第十一条 公务用餐标准及规定。

(一)确因工作需要,可以安排公务接待,就餐标准最高每餐每位不超过100元,并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工作人员按工作餐标准执行。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

(二)接待用餐一般安排在定点接待餐厅用餐。

(三)公务用餐可以安排自助餐或桌餐,注重节俭简便,按位、定量上菜,供应家常菜。不得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不得提供鲍鱼、燕窝、鱼翅等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

(四)公务接待全面禁酒,一律不提供烟酒。

(五)同城单位来沙巴体育,沙巴体育平台进行公务活动,原则上不安排公务接待。

(六)校内各单位之间严禁用公款相互宴请。

第十二条 学校外宾公务接待按河南省有关外宾接待管理办法和标准,严格执行外事礼宾规定,严格遵守外事工作纪律。

第十三条 参与公务接待的校内工作人员的住宿、用餐按照必要、节约的原则,严格执行相关规定标准。

第四章 经费管理

第十四条 严格执行公务接待预算制度,合理限定接待费预算总额,并将公务接待费用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单独列支。

第十五条 公务接待严格执行接待审批制度。公务活动结束后,接待单位须凭报销凭证,相关负责人审签后到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行政科备案后,方可办理报销手续。

接待费报销凭证应当包括审批单、相关财务票据、派出单位公函或相关证明材料(会议通知、邀请函、新闻报道等)。

第十六条 公务接待费用的支付应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公务卡管理有关规定执行,一律使用公务卡结算或银行转账支付,不得以现金方式支付。

第十七条 学校举办的需要安排公务接待的会议,按会议费管理办法执行。

第十八条 禁止在公务接待费中列支应当由接待对象承担的差旅费、会务费、培训费等费用;禁止以举办会议、培训为名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开支;禁止借公务接待名义列支其他支出。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十九条 学校公务接待由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统筹协调,纪委(监察处)、财务处、审计处等部门要做好公务接待工作的监督检查。纪委(监察处)负责查处公务接待中的违规违纪行为。财务处负责按规定对公务接待的经费开支进行审核。审计处负责对学校公务接待经费开支情况进行审计。

第二十条 公务接待坚持谁接待、谁负责,实行责任追究制,对公务接待违规违纪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接待单位相关负责人、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第二十一条 公务接待的制度、标准、经费支出等有关情况应按年度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商相关职能部门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之前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一律按本办法执行。


    附件:洛阳理工学院公务接待审批单.doc


上一条:洛阳理工学院会议管理办法 下一条:洛阳理工学院文件简报规范化管理办法(暂行)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