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洛阳市民政局印发洛民社【2013】80号文件,同意洛阳理工学院校友会成立登记,并颁发了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这标志着洛阳理工学院校友会正式成为一个合法的社团。 据悉,2013年2月,洛阳理工学院印发院发【2013】14号文件,成立校友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以来,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交《筹备成立洛阳理工学院校友会的申请》、社会团体法人代表登记表、负责人备案表、社会团体验资报告等一系列材料,经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和民政局审查,获准成立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