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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理工学院“先进班集体”的评选及奖励办法

时间:2008-11-19浏览次数:次

为更好地发挥班集体的积极作用,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特制定我院“先进班集体”的评选及奖励办法。

一、评选条件

1.班干部必须思想品德好、以身作则,工作积极肯干,密切配合,联系群众,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得到同学的拥护,对上级布置的工作,认真贯彻、严格执行,起到模范带头和领导核心的作用。

2.班主任或辅导员工作认真负责,工作得力,效果明显。

3.全班响应学校号召,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成绩突出(在院、系组织的各种比赛中多次获胜),在公益活动、社会实践及其它精神文明建设中成绩显著,全班形成积极向上、团结友爱、尊师助人,文明卫生的良好班风。

4.全班有一个好的学风,认真上好晚自习,学习成绩总评在全系突出。

5.全班在遵守校规、校纪方面表现良好,本学年无一名受行政或党团纪处分的学生。

二、评选办法

1.“先进班集体”每学年评比一次,评选名额为系部内班级总数的10%

2.各系部“先进班集体”由所在系部评选后报学生工作处审定。

三、奖励办法

1.每学年初对上学年评选出的“先进班集体”进行表彰。

2.受表彰的“先进班集体”发给荣誉奖状,同时奖给一定的班级活动经费。

〇〇八年九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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