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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理工学院优秀实验室评选办法(院发[2013]103号)

作者:   时间:2019-03-27 查看: 次

洛阳理工学院优秀实验室评选办法

实验室是实践教学和科研工作的重要基地,它直接影响教学科研质量。为加强实验室建设,促进实验室管理工作走向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进一步调动全校实验室工作人员的积极性,推动实验室各项工作的开展,提高实验室管理水平,更好地为实践教学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

在主管校长领导下,教务处负责组织优秀实验室的评选工作,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负责评审。

二、评选条件

1.近两年实验教学工作量(含开放工作量)饱满,且实验教学效果优良。

2.有稳定的实验技术人员和实验指导教师队伍。

3.两年内无实验室安全事故。

三、评选时间及范围

优秀实验室每两年评选一次,学校正式建制的实验室(中心)可参加评选。

四、评选程序

评选分学校、学院两级进行,包括实验室自评、学院(部、中心)初评和学校评选三个阶段。

1.实验室自评

参评实验室依照《实验室评价指标体系》(附件),认真检查本实验室教学和管理活动的具体开展情况,进行自我评价。实验室在自评中要客观真实地分析所取得的主要成绩和存在的明显不足,撰写自评报告上报所在学院(部、中心)。

2.学院(部、中心)初评

学院(部、中心)成立优秀实验室评审小组。评审小组根据《实验室评价指标体系》对本单位参评实验室的材料进行评审,结合实验室平时开展教学和管理活动的实际情况和表现,进行学院(部、中心)评分,客观、公正地进行推荐。获得推荐的实验室填写《优秀实验室申报表》,并将自评报告与申报表一并交教务处。

3.学校评选

教务处组织由教学工作委员会成员组成的专家组,对学院(部、中心)推荐的优秀实验室提交的自评报告和申报表进行审核,并进行现场检查,评选出校级优秀实验室,经校领导批准后正式发文公布。

五、奖励办法

学校对优秀实验室将颁发荣誉证书,给予表彰和奖励。

六、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  优秀实验室评价指标体系






附件1:

优秀实验室评价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
(分值

二级指标
(分值)

内 容 要 求

建设与管理

(30)

建设与总结

(5)

实验室有科学合理的建设规划,每年有详细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管理制度

(5)

有完善的实验室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日常管理

(10)

日常管理规范,各种记录详细认真,定期开展教学研究活动。

利用现代信息手段改善管理,上报数据及时准确。

环境与安全(10)

实验室环境整洁,设备摆放整齐,环境优美;安全设施完备,安全教育到位,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危险化学品管理严格。

仪器设备与利用

(15)

设备账物管理

(5)

教学仪器设备帐物相符率100%,低值耐用品帐物相符率不低于95%。

大型设备

(5)

10万元以上大型仪器设备有专人管理,有完整的使用情况记录,并对校内外开放,有较高的使用率。

设备完好率

(5)

设备完好率大于90%,及时进行仪器设备的维护维修,并有详细维修记录。

实验教师队伍

(10)

实验人员

(5)

实验技术人员和实验指导教师队伍稳定,岗位职责明确。

结构与培训

(5)

实验队伍结构合理,有培训培养计划并落实。

实验教学

(40)

教学文件

(5)

实验教学大纲、实验教材(指导书)、实验课表等教学文件齐全。

实验项目

(10)

实验开出率高,注重实验项目的更新和质量提高,有一定数量的“三性”实验项目。

实验任务

(10)

实验教学工作量饱满,实验指导到位,实验教学效果好。

实验研究

(5)

积极开展实验教学的方法手段、教学内容、考核方式、科学管理等方面的研究工作,有相关的教研项目和论文。

实验室开放

(10)

有实验室开放计划、记录和总结,开放效果好。

科研与

服务

(5)

科研成果

(5)

支持教师科研和学生科技创新,加强社会服务,效果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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