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部门:
《洛阳理工学院教职工请假和考勤制度》已经下发,请各部门及时组织本部门所有教职工认真学习,按制度要求严格履行考勤和请(销)假手续。并于12月11日17:00前将本部门学习情况总结(包括学习时间、地点、应到人数、实到人数、学习情况、未到人员的学习安排等)和考勤员信息(姓名、邮箱、手机号码)加盖部门公章后报人事科。
人事处
2015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