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洛阳理工学院校企合作课程管理办法(试行)》(校发〔2019〕18号)文件要求,请各单位依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校企合作课程设置情况和上学期报送的备案开课计划,对本学期开设的校企合作课程进行梳理统计,报送如下材料,以便按时发放课酬。
1.洛阳理工学院校企合作课程开设汇总表
2.洛阳理工学院校企合作课程酬金申请汇总表
3.校企合作课程授课总结报告
4.校企合作课程学生问卷调查表
5.企业教师职称证明材料复印件
以上材料请于2019年12月31前报送教务处教学研究科,电子版请发送至578550136@qq.com。
教务处
2019.11.28